央广网上海12月31日消息(记者林馥榆)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上海首次专门为古镇保护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加强本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赓续城市文脉,激发发展活力。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促进传承利用,为赓续历史文脉、激发古镇发展活力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崔凯说。
聚焦整体保护与特色发展 回应现实挑战
目前,上海共有11处被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包括浦东新区新场古镇、青浦朱家角古镇等。这些古镇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但在城市化进程和开发中,也面临着过度商业化、保护标准模糊、发展同质化等问题。此次立法正是为了通过强化制度供给,明确保护要求,促进传承利用,以实现经济与人文的相互促进与共同繁荣。
《条例》明确,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特色发展、共治共享的原则。在保护要求上,强调对历史文化名镇进行整体保护,保持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并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为防止“千镇一面”,《条例》要求保护规划应体现名镇自身特点,并支持各区建立与名镇特点相适应的建设、运营、治理机制。
首创保护责任人制度 构建协同保护体系
针对历史建筑产权复杂、保护责任容易推诿的难题,《条例》创设了“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规定历史建筑的所有人,或直管公房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为保护责任人。保护责任人须负责建筑的日常维护修缮、保障安全,并配合管理部门工作,建筑使用人则负有配合责任。这一制度借鉴了上海历史风貌保护领域的成熟经验,旨在使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此外,《条例》致力于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保护体系。上海市政府负责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区政府承担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镇街则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条例》也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出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保护,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当地居民、商户在重大事项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推动活化利用 赋能民生与区域发展
除了严格保护措施,《条例》另一大亮点是注重传承与活化利用,让历史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条例支持挖掘名镇故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老字号的活态传承。鼓励利用文物和历史建筑开设博物馆、特色民宿等,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数字化、智能化的体验产品。
在民生改善方面,《条例》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交通保障。特别强调传承利用应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保障其合法权益,并鼓励居民以房屋、资金入股等形式参与名镇的传承利用活动。此外,《条例》还着眼于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名镇保护利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与周边区域实现文化、生态等方面的相互赋能。
该《条例》的制定与通过,标志着上海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进入了全新的法治化、规范化阶段,为守护城市记忆、焕发古镇生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上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条例》有效实施,将从推动各级财政落实资金保障,综合运用规划、土地、金融等政策给予系统性支持等方面着力强化多重保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与执法监督,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形成闭环管理,为《条例》执行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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