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通过封闭验收(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上海11月28日消息(记者林馥榆)11月28日,海关总署牵头的国家十部委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进行联合验收,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这一全国首家全新特殊类型区域将为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注入新动能。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下简称“国际商务合作区”)于2024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规划面积约0.88平方公里,以G1503快速路为界分为两个区块,其中东侧区域为先行启动区,规划面积约0.44平方公里。

作为国际开放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国际商务合作区以促进国际商务交流为目标,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把“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制度从货物向自然人拓展,着力打造便利国际商务交流的新平台、服务资源要素汇聚的新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新节点。

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先行启动区(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自国务院批复《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来,国际商务合作区积极为国家试制度、测压力、探新路,制定发布“1+2”基础性制度,市政府已发布《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管理办法》,为指导国际商务合作区开发建设、运行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海关总署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监管暂行办法》,为保障人员、行李物品和货物等便捷高效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国家移民管理局已发布《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通行管理规定(暂行)》,为保障中外人员自由交流交往提供制度支撑。

便利人员进出方面,通常情况下,境外人员需提前办理签证等入境许可,或者适用免签政策,在口岸履行规定的手续、经移民管理机构查验准许,方可入境。商务合作区允许全球各国持有效邀请的受邀人员,免办签证等入境许可进入,一次入区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境外人员在区内可叠加适用口岸签证、过境免签等便利化政策,从商务合作区进入上海市区或境内其他地区。境内人员可以通过办理通行凭证入区。

便捷行李物品管理方面,对入区境外人员携带的合理自用物品给予充分便利,仅开展安全准入和动植物检疫监管。对境内人员携带需复带出区的物品,入区前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便捷登记,出区时凭登记信息对符合要求的物品实施快速验放。

实施货物高效管理方面,对进出境和进出区的货物,海关参照综合保税区政策实施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税、退税政策和相应的免税政策,区内保税货物自由流转。区内配套的商业服务企业从国内市场采购的物资,采用卡口登记模式便捷进出区。

截至目前,商务合作区已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成高标准监管设施、智能化卡口系统、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完成先行启动区封闭设施及与浦东国际机场联接通道建设,实现区域封闭式管理,建成境外人员国际侧联检区、境内人员国内侧进出区通道等分类管理设施。

同时,在服务保障方面,商务合作区已完成商业、餐饮、休闲、专项服务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为商务活动提供全方位保障。海关部门强化制度创新和科技赋能,创新智慧码作业中心管理模式,用数据打通业务流、单证流、决策流、执行流,以“有求必应”的温度和“无事不扰”的尺度建立了高效能、低干预的管理模式。移民管理部门秉承开放、便利、完备的理念,允许全球各国受邀人员免办签证进入,并叠加适用口岸签证、一站式提供延期停留等便利化措施和服务,最大程度满足中外人员跨境商务交往活动需要。

编辑:何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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