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4月12日消息(记者郭振丹)4月9日,上海市闵行区一小区门口发生火灾,造成室外停放的2辆轿车、9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自行车烧毁烧损。4月10日,“今日闵行”发布消息表示,发生自燃电动自行车所装载使用的60V锂电池系违规改装,目前闵行公安已对该车车主李某(男、25岁)处15日拘留,并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4月11日,“今日闵行”再发消息表示,4月10日,一电缆厂车棚内一辆电动自行车因长时间充电,锂电池发生故障,已呈热失控状态。经查,该车车主韩某(男,39岁,该厂员工)因嫌续航里程短,擅自将经过改装的60V锂电池安装在该车上,目前已被闵行公安处15日拘留、人民币500元罚款。

张磊介绍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央广网记者 郭振丹 摄)

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爆炸、爆燃风险高

近年来,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导致的火灾事故不时发生。4月11日,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法治与社会消防工作科工程师张磊接受央广网采访时表示,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会导致超速、自动性能缺失、车体性能不稳定等,安全隐患极大。

以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为例,张磊介绍,我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但有些改装者将锂电池改装为60V、72V,甚至100V。“锂电池的违规改装很容易导致爆炸、爆燃等火灾事故。”

一方面,改装之后,原先的电动自行车线路及设备与锂电池不匹配,容易引发短路;另一方面,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输出的电压过高、电流较大,容易造成锂电池的鼓包。“这些改装后的锂电池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热量得不到释放,就容易形成热失控,从而可能导致火灾。”张磊介绍,热失控是指电池单体放热连锁反应引起的电池自温升速率急剧变化的过热、起火、爆炸现象,危险系数极高。

“呼吁广大群众严格按照国家《电动车安全技术规范》,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张磊介绍,对于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造成火灾事故的,消防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以拘留和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上海消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或将承担行政责任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使用第一大国,全国保有量约为3.5亿辆,年均产量约为3500万辆。一直以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安全问题突出。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因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或改装更换锂电池引发的事故触目惊心。

4月10日至4月12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全面参与上海电动自行车安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拔点攻坚集中整治第一次集中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003人次,检查场所1198个,发现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未进行防火分隔的架空层,部分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存在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等问题,一些农贸市场及专业批发市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等问题。相关区消防救援支队已责令场所落实整改,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上海消防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如果是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失火,可能会面临多种行政责任。违规充电的行为人需承担相应责任,而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引起助燃、加大火势的,视过错程度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即使是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充电棚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也应对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情况尽到注意义务,及时发现并排除车辆故障及安全隐患,否则如果导致火灾发生,致使他人人身财物受损,也需视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下一步,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全力压降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为市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电动车使用环境。

编辑:林馥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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