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7月10日消息(记者何智康 实习记者曹倍瑜)7月7日8时50分,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育才路一居民小区突发犬只伤人事件。马某饲养的两犬只从家中窜出后,进入该小区咬伤一名男童,事件曝光后引发社会关注。

据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官方通报,受伤孩童经送医治疗无生命危险。目前,马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犬只已被收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实探事发小区

小区保安:事发时段正值居民上班早高峰

记者实地走访事发小区,了解事件细节。据小区物业经理介绍,伤人事故发生后,她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现场也有居民同步报警。

记者实探事发小区(本文照片均为实习记者 曹倍瑜 摄)

事发小区

小区宣传栏张贴的“宠物不扰邻 出门遛狗要牵绳”宣传单

小区保安回忆,事发时段正值居民上班早高峰,小区出入口人员、车辆流动量大,现场情况繁杂。他当时正在另外的工作岗位上,并不在事发现场:“当时我正在忙,没留意到有两只不相干(小区外)的狗跑进我们小区,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意外。”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

犬主家属已去医院向受伤男童及家人道歉

为进一步了解受伤孩童救治工作,记者来到了徐泾镇的龙阳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张奕向记者介绍,事件发生后,社区高度重视,由居委会书记带队,和涉事犬主的家属一同前往医院探望受伤男童。探望过程中,犬主家属向受伤男童及家人道歉。关于后续针对此事的处置与犬主需要承担的赔偿,张奕表示以官方通报为准。

事发小区所属的徐泾镇龙阳社区居委会

“小孩子是腿部伤口缝针,目前已经缝好了,整体状态比较稳定。”张奕表示,社区将持续跟进孩童康复情况,全程做好人文关怀工作。

张奕还提到,龙阳社区日常会向居民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单、在小区公告栏及公共区域也张贴了相关警示告示,后续将继续加大力度去宣传。一旦发现居民违规养犬、私养禁养犬、无绳遛犬等行为,他们会第一时间制止劝阻,对拒不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立即联动警方处置,坚决杜绝犬只伤人隐患。

律师观点:个人饲养烈性犬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风险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蔡庆安律师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犬只伤人的侵权责任实行区别认定。

对于违反禁养规定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一旦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严格侵权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同时,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若犬只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亦可能触及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等刑责评价。

以《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目录》为例,藏獒、罗威那犬、高加索犬等均属于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种,市民朋友可向所在地社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咨询,或者登录随申办“文明养犬一件事”查询具体犬种信息,文明养犬,避免因违规饲养或管理不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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