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全省药品市场价格秩序,青海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依托全国价格监测监管系统,构建起覆盖全省8个市州、45个区县的137家零售药店价格监测网络,对蒲地蓝消炎口服液、连花清瘟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非洛地平缓释片等21种重点药品实施常态化价格数据采集,动态掌握市场价格走势,发挥监测“前哨”作用。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刚需药品价格动态,紧盯零售药店等关键环节,持续强化监管举措、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推动药品价格监管工作走深走实。坚持事前防范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强化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和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杜绝标价外额外收费等价格欺诈行为,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引发突发性价格异动期间,第一时间发布《关于规范医药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强制搭售,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营造“诚信经营、合规定价”的良好氛围。

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近年来,全省共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7起,没收违法所得6117.62元,罚款6.32万元,形成有力震慑。为全面掌握药品流通环节价格情况,省市场监管局组建4个专项调研组,深入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指导药品经营单位合理确定进销差价,推动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此外,聚焦药品价格监管中的难点堵点,打破部门壁垒,强化协同联动,积极推动建立与医保、药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定期会商、数据互通、联合检查等方式,打通监管链条中的“梗阻”,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监管合力,推动药品价格治理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转变,提升治理效能。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药品价格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作,深化源头治理,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和违法惩处力度,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强担当,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记者范程程)

编辑:汪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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