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青海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布《2024年青海省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公布了2024年度青海省各市州绿色发展指数、排序和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评价结果显示

2024年度,全省8个市州绿色发展指数排序从高到低依次为:西宁市90.72、玉树藏族自治州88.84、黄南藏族自治州85.93、海南藏族自治州85.46、海东市85.31、海北藏族自治州84.29、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82.47、果洛藏族自治州80.98。公众满意度方面,果洛州位列第一,其后依次是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海南州、海东市、西宁市、海西州。

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按照《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绿色发展指数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测算。

《青海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7个方面,共37项评价指标。

其中,前6个方面的36项评价指标纳入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

公众满意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青海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的抽样调查来综合计算8个市州的公众满意度。

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体现了当年各市州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状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区坚持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为统领,加快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推动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记者吴予琴)

编辑:汪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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