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支持配套措施、加快健全托育服务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9月26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消息,青海因时因势持续调整优化生育政策,推出多项改革措施,着力在调价格、提待遇、优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生育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青海加大力度研究制定各类配套支持政策,包括生育保险、医保报销、住房保障、税收补贴等专项性政策。探索研究政府、企业、家庭“三位一体”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果洛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已出台政策,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发放1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在规定生育假188天的基础上再增加奖励生育假60—90天,配偶护理假由15天增加至30天,父母育儿假期由15天增加至35天。
减轻全省参保群众相关生育医疗费用负担,联合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原43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整合为12项,合理确定收费价格,在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将9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乙类报销范围,极大降低了不孕不育患者生育成本,助力国家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大力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兴办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形成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网络,提升婴幼儿入托率,减轻家庭照料负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青海省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进一步健全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同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实施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及超长期国债发行中的支持托育发展的相关项目工作,带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全省开设托育服务机构332家,共有托位数2.12万个,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7个。
有效实施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实施农牧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省免费婚检率达到64.4%,新生儿疾病筛查保持在90%以上;不断拓展儿童保健服务内涵,结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婴幼儿营养喂养指导,6月龄以内婴幼儿纯母乳喂养率保持在8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记者郭靓)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