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一中药种植合作社遭人哄抢,种植园主坐地痛哭”的消息引发关注。1日,周口市淮阳区农业农村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是村民误认为种植户第二遍已收割完毕,遂进地捡拾药材。种植户劝阻无果后报警,民警迅速到场,劝导群众离开。

这样的解释显然很难令人信服。如果说村民一开始的挖掘行为是“误认为收割完毕”,那么后来种植户的劝阻、哭喊,难道还不足以消除“误会”吗?但事实是,直到民警赶到现场驱离哄抢者,事情才告一段落。

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哄抢”事件,近期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将心比心,农户们辛辛苦苦种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眼看着迎来收获,却无端遭遇哄抢、偷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哄抢、偷盗行为已不仅是个人道德品质问题,而是涉嫌违法犯罪。对此,只依靠柔性教育、劝诫很难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还需要找准“病灶”,下猛药治沉疴。

最直接的办法,当然是违法必究、追责到位。为什么这些发生在田间地头的偷抢行为,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形成多人共同实施的规模?归根结底还是“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祟。要扭转这种人性的幽暗,固然要靠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道德普法教育,以达到移风易俗的效果;对个案则绝不可姑息,要以“不以恶小而不咎”的较真态度依法打击。既要对哄抢、偷盗者的法律责任一追到底,也要为被害者挽回经济损失。只有打到哄抢、偷盗者的痛处,提升违法成本,才能震慑当事人并警示潜在效仿者,逐步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敬法守法社会氛围。

此类事件也再次说明,一些地区的基层治理能力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基层政府部门发布的通报里,或在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的口中,哄抢、偷盗行为往往被轻描淡写地描述为“拿取”“捡拾”。此次周口市淮阳区农业农村局的通报里,更强调了“误认为”“多年来的习惯”。这些表述都淡化了哄抢、偷盗行为的违法本质,模糊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界,表面上看是对哄抢、偷盗行为的宽容,但何尝不是对被害者正当权益和法律尊严的漠视?依法行政、违法必究这门课,基层政府和执法部门都需要补上。

眼下,各地正陆续迎来秋收。确保秋粮颗粒入仓,让劳动者得其所获,成为很多地方的头等大事。为农民一年的劳动“保驾护航”,不能折戟在收割的最后一步,不能让那些哄抢、偷盗者玷污了田野里一派丰收的美好图景,暗淡了农民们脸上的灿烂笑容。(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之心)

编辑: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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