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在四川成都崇州某小区,一对母女遭到体型硕大的罗威纳犬攻击、撕咬。目前,受到伤害的2岁女童仍在当地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令人牵挂、担忧。然而,狗的主人至今未找到,不免令人感到愤怒。当地公安机关表示,正展开调查处置工作。

就此案来说,这只恶狗恐怕不是突然空降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或邻居中必有人清楚是谁家的。但小区的沉默实在令人费解。我们希望物业公司或邻居能够勇敢地指认不负责的养狗人,希望警方尽快找到养狗人,让其负起法律责任。

恶犬伤人并非新闻,但在居民小区内发生如此恶劣的伤人事件,并不多见。人们除了关注事件进展、对养狗人的追责、对受害者的赔偿外,还特别关心两个问题:为何狗伤人事件一再发生?如何有效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狗伤人,作恶是狗,失责是养狗人。要杜绝狗伤人,关键要盯住养狗人。在这方面,我国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各地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譬如,养狗须登记办证、为狗接种疫苗,遛狗须牵绳。这既可以防止犬只伤人,又能防止犬类疫病传播。但在现实中,一些养狗人既不给狗办证,也不定期给狗接种疫苗,带狗出门更是不佩戴犬牌、不系犬绳。面对路人的善意提醒,一些养狗人还不屑一顾,有的甚至恶语相向。即使路人向有关部门投诉、报警,往往也得不到有效反馈。

要真正治理不文明养狗行为,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执法力度,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按法律规定,动物防疫监管部门负责犬类预防接种、登记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查处违法养犬,收容处置流浪犬、狂犬、伤人犬;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不系狗绳等行为。每个部门都负责、尽责,才能有效防范恶犬伤人事件发生。

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文明养犬的法规。从领养登记到疫苗接种,再到遛狗系绳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更详细明确养狗人的责任,并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最大程度约束养狗人,防止恶犬伤人。比如,如何更有针对性惩处弃养行为?有些养狗人始乱终弃,犬只咬伤了人,如何处理?外来犬只进入小区伤人,物业公司该承担哪些责任?

发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严肃立法立规设计,精心构筑防线,加大执法力度,这是规范城市养狗的应有之义,也是规范养狗人必须遵守的道义、责任。(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秦川)

编辑:王胜留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