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智能航运2030行动计划》,明确“十五五”期间智能航运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标志着我国智能航运发展进入系统化推进的新阶段。

  智能航运是以船舶自主化为核心,依托数字化的基础设施,通过协同化的运行控制,构建起一个高效的水路运输系统。

  《行动计划》明确了两阶段发展目标:

  到2027年,要实现人工智能与航运要素深度融合,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建成3个以上智能航运综合试点区域、5条以上试点航线,运营百艘以上智能船舶;

  到2030年,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技术、产业、治理协同发展新模式,智能航运发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陈德丽表示,《行动计划》不仅是推动智能航运发展的行动指南,更是引领航运业全方位、深层次、系统性深刻变革的重要部署,它关乎我国抢占全球航运业国际竞争主动权、塑造航运发展新优势。接下来,我们将协同多方力量,建成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智能航运试点船舶,试点航线以及综合试点区域,推动智能航运各要素商业化应用。

  陈德丽介绍,发展智能航运是破解行业发展瓶颈、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现实需要。未来将选取长三角、平陆运河、京杭运河等代表性区域,沿海南北线、内河水网航线等典型航线和遥控驾驶、自主航行等应用方向船舶,认定一批综合试点区、试点航线和试点船舶。

  目前,我国自主研发的“智飞”号集装箱海船、“珠海云”号科考母船、“新红专”号研究与实训两用船、“豫交投001”新能源内河集散两用船等具备自主航行能力的智能船舶先后下水,部分船舶已进入常态化运营。智慧港口建设继续领跑全球,我国已建自动化码头达到60座。智慧航道建设加快推进,全国电子航道图发布里程突破1万公里。基于区块链的港口电子放货和海运电子提单应用范围不断拓展。

  (总台央视记者 唐颖)

编辑:王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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