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实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从构建教师人才培养新模式、搭建教师教育研究新平台、夯实教师教育改革新支撑、建设引领服务社会新高地,以及开创教育国际交流新局面等5个方面,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教师教育院校,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能力,完善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构建教师人才培养新模式。
《通知》提出:
开展区域教师队伍需求预测分析,健全学科专业调整与教师队伍需求联动机制,大力发展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推动本科和教育硕士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本硕一体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
加大实验教学、实习实践在师范生课程中的比重,保障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18周。
《通知》要求:
搭建教师教育研究新平台方面,夯实教师教育改革新支撑。支持高校教师参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将其从事教师培训等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纳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工作量;
深化教师评价改革,将对基础教育的服务能力和贡献度作为评价导向,对从事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的教师,制定差异化的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专业发展等方案,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引领作用。
《通知》明确:
建立教师教育协作发展共同体和师范人才培养的协同机制,强化对相对薄弱师范院校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师范院校的引领与支持;
要求推进教师教育的国际交流。
同时,《通知》强调:
分批次支持高水平教师教育院校建设,将强化资金保障;
在“双一流”建设、人才工程项目、科研平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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