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素材提供:新民市公安局)

央广网沈阳11月13日消息(记者李子平)当下,正是候鸟迁徙的关键期。日前,沈阳一对夫妇为了“解馋”而非法捕鸟,但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0月23日清晨,辽宁省新民市柳河沟镇的天空泛着薄雾,大量迁徙的候鸟路过这里的乡野。当天,辽滨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林子内有人非法捕鸟,谋取私利,民警迅速前往案发地展开进一步调查。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地上散落了不少鸟笼,树枝之间还挂满了捕鸟网,不远处站着一名形迹可疑的女子,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问。该女子顺势上演起“一哭二闹”的经典戏码。经进一步确认,该女子确为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民警随即将女子带回派出所进行下一步询问。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惠某菊(新民市柳河沟镇张家沟子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步交代了共犯张某勇,二人系夫妻关系。嫌疑人张某勇得知妻子惠某菊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后,于两日后自动投案。

在辽滨派出所、东蛇山子派出所、高台子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被非法捕猎的野鸟(央广网发 新民市公安局供图)

经核实,嫌疑人惠某菊、张某勇二人通过捕网非法捕猎野生鸟类共计254只,经沈阳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鉴定,这批被非法捕猎的鸟类涵盖16科22种,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胸鹨(liù)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喉歌鸲(qú)1只,以及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多达252只。这些被残害的生命中,有色彩斑斓的普通翠鸟、啄木声清脆的黑枕绿啄木鸟,也有常见却同样珍贵的麻雀、黄眉柳莺与灰头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第46号令)及《辽宁省野生动物生态损害赔偿标准》,本案造成的生态损害价值共计人民币81250元。

嫌疑人惠某菊、张某勇二人通过布设捕网,妄图牟取“野味”与私利,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被解救的7只幸存鸟儿,已在野保人员的呵护下重返自然。

记者了解到,辽宁地处候鸟迁飞要道,每年春秋迁徙季成为非法猎捕活动的高发期。对此,辽宁公安围绕3条核心候鸟迁徙通道划设联合打击区,并对55处鸟类重要栖息地等重点区域强化线索摸排。自今年8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侦办涉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14起,打掉犯罪团伙2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93人,查获野生动物18617只,涉案总值8000余万元。截至目前,已组织5次集中放飞,累计放飞野生鸟类13500余只。

编辑:庄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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