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低保金又涨了,柴米油盐不用发愁,真是帮我解决了大问题!”今年75岁的穆女士,是本溪市南芬区南芬街道盘道社区城市低保对象。老人丧偶独居、年老体弱,生活拮据。自2003年11月纳入低保以来,二十余年里,低保政策持续为她的生活保驾护航。

自2026年7月1日起,本溪市城乡低保标准均提高4.1%,像穆女士这样的2.7万名低保对象受益,民生兜底的暖意直达困难群众心坎。

不光低保,今年辽宁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多项标准再次提高。

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辽宁省2026年度民生实事之一,目前,辽宁省已全面完成提标工作,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2.3%和3.8%,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2.5%和3.8%,集中和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分别提高3.0%和3.4%,新标准已从2026年7月起执行。此次提标惠及全省102万困难群众,把辽宁振兴发展成果切实转化为实打实的民生红利,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辽宁省统一采用“消费支出比例法”确定低保标准,低保标准挂钩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综合考虑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有关因素,注重地区平衡、城乡协调、合理适度。今年提标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地区标准更加接近,城乡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全省救助保障标准更趋合理,做到既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又有效规避福利依赖风险,有利于促进救助制度公平实施和健康发展。(辽宁日报记者 关艳玲)

编辑:尹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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