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强降雨频发,影响范围广、累计雨量大、极端性突出,多地出现洪涝灾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近日,省财政厅再次紧急下达第二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00万元。
第二批救灾资金重点用于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应急抢险处置、次生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抢险物资储备等工作。省财政厅要求相关地区财政部门畅通资金拨付渠道,尽快将资金落实到救灾一线;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进一步压实财政工作责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工作开展,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辽宁日报记者 唐佳丽)
编辑:尹柏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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