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盘锦市原副市级干部孙占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占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金;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孙占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占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辽宁日报记者 王坤)
编辑:白德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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