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耕地,保护好生态环境。全省法院将黑土地、耕地保护纳入环资审判重点,部署专业化审判建设,通过生态修复机制、强化协同共治、完善跨区域司法协作等举措,筑牢土地生态司法屏障。

全省法院聚焦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土地、非法采矿等破坏黑土地和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严惩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盘山县法院在审理黄某非法占用40余亩基本农田案后,向自然资源部门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强化耕地用途管控和日常监管;辽阳文圣区法院对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污染土地的案件快审快结,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并依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行业活动,同时督促其完成土地修复。

推动受损土地恢复,引导违法主体由“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大连鲅鱼圈法院在办案中,组织开展土地修复现场验收,2025年播种草籽17.7亩、修复土地300余亩;朝阳县法院出台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管理规定,明确土地修复费用的认定、收取、使用及监督标准,实行专款专用,对修复不达标的责任人要求继续承担修复责任,确保土地修复落地见效。

“司法+行政+公益组织”联动,对黑土地和耕地资源多元共治。丹东法院联合检察、林草等部门,通过“公证处提存+林草局使用+法检监督”监管模式,保障土地修复资金规范使用。省法院与省林草局、省生态厅等开展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污染耕地、黑土地的违法行为,形成跨部门执法司法合力。

各地法院广泛开展耕地、黑土地保护普法宣传,向群众讲解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土地的法律后果,推动形成全民守护耕地、黑土地的良好氛围。(辽宁日报记者 黄岩)

编辑: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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