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设诚信、公平、便捷、安全的消费环境,近日,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标志着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入协同治理的新阶段。

联席会议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由省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等32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协调等工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统筹协调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研究并推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要政策与举措;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协调解决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消费事件;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推广与消费教育引导;持续推进消费环境提升工程,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辽宁”品牌等。(辽宁日报记者 赵铭)

编辑:李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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