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2月29日消息(记者李子平)近日,辽宁省林草局发布通告,明确划定全省行政区域内为禁猎区,禁猎期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2029年3月14日止。禁猎期内,任何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均被禁止,且会被追责。

此举旨在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乱捕滥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禁猎对象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按照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枪支、类枪支、地弓、毒药、爆炸物、铁夹、粘网、捕猎网、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及其他危害野生动物和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装置行猎、声音吸引、利用其他动物以及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捣巢、弹弓以及机动车辆等工具方法进行猎捕。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庄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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