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 宓迪)金融监管总局官网24日披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批复称,同意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由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10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该公司原有股东及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记者关注到,金融监管总局官网14日曾披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批复称,同意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该公司16%股权,同意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该公司17%股权。受让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出资金额25000万元,出资比例50%;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出资金额25000万元,出资比例5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表示,该公司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此外,该公司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是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的首家两岸合资消费金融公司,也是厦门市首家法人消费金融公司,全国第23家消费金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累计放款482亿元,服务客户数437万人,2024年新增放款89亿元,在贷余额53.3亿元,当年利润总额2775万元。

编辑:朱丽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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