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9日消息(记者 宓迪)金融监管总局网站9日披露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罚单。
具体来看,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对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70万元,对四名相关责任人警告;三名相关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
公开资料显示,金华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目前在浙江省内设有营业网点112个,员工2300余人,分别在杭州、嘉兴、湖州、温州、台州、衢州、义乌设有7家分行,在金华磐安县发起设立浙江磐安婺商村镇银行。
编辑:朱丽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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