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1日消息 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优化汇率避险服务、强化融资服务、加强保险保障、完善综合金融服务等五方面提出18条重点举措。
提高跨境结算效率,便利企业全球资金管理
《行动方案》要求,优化外汇业务管理模式和展业流程。支持银行落实外汇展业管理办法,实施外汇业务流程优化和系统再造,对企业进行外汇合规风险等级分级并提供差异化、便利化金融服务。支持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试点银行在沪分行按新规定开展业务,支持更多在沪银行参与。
完善企业集团全球资金管理体系。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管理政策,便利主办企业代境外成员单位开展资金集中收付业务。优化完善上海自贸试验区全功能资金池跨境资金调拨。鼓励银行逐步实现资金跨境支付自动化处理,延长对重点企业集团跨境资金池等业务的服务时间,实现全球资金实时调拨。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及应用场景,支持银行基于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开发存款产品,允许非居民外币存款利率参考国际惯例进行市场化定价。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鼓励银行开展对个人与企业的数字身份跨境认证和电子识别,稳步扩大跨境收付业务中的数字化服务覆盖面。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功能和全球网络覆盖,推动更多银行加入CIPS,持续扩大CIPS网络覆盖范围。
优化汇率避险服务,提高外汇风险管理与应对能力
《行动方案》提出,开发多样化的汇率避险产品和服务。支持外汇交易中心为自贸试验区人民币外汇交易提供交易设施服务,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货币外汇交易服务。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外汇交易中心“银企外汇交易服务平台”,鼓励更多银行接入平台直接报价,便利各类企业开展外汇业务。鼓励银行积极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推动企业增强汇率避险意识,降低企业汇率避险成本。
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和收付效率,鼓励银行在真实合规前提下,优化单据审核,加强数据共享,提升“走出去”企业全链条使用人民币进行投融资、项目建设和采购、收益回收等体验。加强“本币优先”理念宣导和跨境人民币政策宣传,建立上海市重点领域国有企业人民币跨境使用工作评价机制,鼓励“走出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优先选择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支付结算,并带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各类企业使用人民币。
强化融资服务,助力企业全球投融资
《行动方案》明确,集聚跨境银团贷款中心和业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金融监管总局认可的机构开展银团贷款份额跨境转让试点,优化外债登记管理和跨境担保流程,更好满足境内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银团贷款需求。条件成熟时,支持有意愿、有条件的银行在沪设立跨境银团贷款中心。
试点通过再贴现窗口开展贸易再融资业务。在上海试点通过再贴现窗口支持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鼓励在沪银行扩大跨境贸易信贷投放降低企业人民币贸易融资成本,促进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进出口贸易。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拓展境内外双向融资渠道,支持具备条件的银行参照国际惯例,探索研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非居民并购贷款服务,贷款金额不高于并购交易价款80%,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运用区块链技术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在沪银行通过供应链金融更好服务长三角等地区“走出去”企业。便利融资租赁公司等资金跨境融通,支持金融机构海外分支机构积极为汽车集团境外销售提供融资支持。
加强保险保障,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行动方案》提出,加大对出口企业的保险支持力度。加大对国产商用飞机、新能源汽车、大型成套设备等重点出口企业的保险保障力度,推动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加强合作,成立保险共同体,提升对特殊风险保障能力。支持保险公司根据我国出口新优势、新趋势和行业特点为航运等相关领域提供保险服务,不断优化保险产品。支持保险公司为生物医药企业开发海外临床试验和高端医疗设备责任保险,对投保企业给予支持。
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保单服务能级。支持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经营情况、项目国别、融资模式等,优化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产品和综合服务方案,在符合风控标准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理赔条件,更好为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依托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主动提供“全线上、免抵押、低成本”便捷金融服务。
提供高质量再保险服务。支持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专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稳步推进跨境再保险、境内再保险业务线上交易。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航空航天、绿色航运等重点领域,研究开展新型风险转移产品发行和交易试点可行性,提高对“走出去”企业与项目的全球承保能力。
完善综合金融服务,提升全球配置能力
《行动方案》明确,增强重要金融平台配置全球资源功能。高水平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打造成为配置全球金融资源、方便国际投资者深度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功能性平台。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等与境外交易所开展产品授权合作,扩大人民币基准价格在国际主流市场应用。探索上海黄金交易所特定品种交割国际化,设置境外交收库。
提升全球资产管理便利化程度。支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企业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合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允许认购境内低风险等级(R2及以下)的货币基金、现金管理类理财、定期存款等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根据境外主基金开放特点认购境外现金管理产品。支持QDLP试点企业完成境内资金募集、基金设立后,按照境外主基金需求分批汇兑出境。支持拓展QDLP募资来源,探索募集本币、外币资金。
完善各类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能级,迭代升级“丝路e启行”小程序和金融服务功能,促进银企资源整合对接,实现线上引流与线下链接专业服务的无缝结合。推动离岸通、跨境通等离岸贸易服务平台实现与主要贸易地区国际贸易相关单证、港口物流等数据跨境共享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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