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日消息(记者 宓迪)今日(1日),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厦门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

批复称,同意该行发行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补充工具。该行发行和管理资本工具,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行可在批准额度内,自主决定具体工具品种、发行时间、批次和规模,并于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

批复还显示,该行应在资本工具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书面报告。此外,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编辑:朱丽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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