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2日消息(记者 牛谷月)境外券商非法跨境经营活动迎来强力整治。

5月22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通知称,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明确通过2年集中整治,全面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现“坚决取缔非法,稳妥清理存量”的整治目标。

同日,证监会更新信息显示,依法对老虎、富途、长桥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这是继2022年底证监会对富途证券、老虎证券等境外券商开展整治以来,监管部门再次以更高规格、更全链条的方式重拳出击,标志着非法跨境展业治理工作全面升级。

全链条禁止:从营销招揽到交易服务

此次整治的一大特点是突出全链条治理。《整治方案》围绕非法跨境经营活动的全链条开展整治,提出一系列具体禁令:

一是禁止营销招揽。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相关营销招揽活动,包括运营网站及交易软件、发布营销信息、推送投资资讯、开展返利营销、宣传推介境外股票等。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也被明确禁止为境外机构提供营销宣传、开户引流等便利。

二是禁止交易服务。禁止境外机构在境内提供开户、处理交易指令、资金划转等交易服务,包括通过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跨境接收和传输开户申请及交易指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导或协助境内投资者违规开户。

三是禁止境内主体协助。禁止境内相关主体协助境外机构违法开展营销、交易服务,或为其提供网站及交易软件开发运营、客户服务等支持。

据了解,按照《整治方案》明确的整治政策要求,无论上述何种展业模式,均构成非法跨境经营,将被严格禁止和取缔。

整治的对象是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必须依法经批准;未经批准开展相关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活动。其中,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在境内展业同样应经批准。基于这一定性,《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对象包括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境外机构、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招揽境内投资者的非法中介等,确保整治工作全面覆盖,不留空白。

值得注意的是,整治对象还包括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记者了解到,实践中,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及网络自媒体已成为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工具和重灾区。如果不法分子利用此类媒介发布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营销信息,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引流或赚取收益,甚至直接提供证券期货相关服务的,将违反证券期货基金法律规定,属于非法经营活动。

两年集中整治:存量业务“只卖不买”

为稳妥清理存量业务,《整治方案》设置了两年集中整治期。

在此期间,禁止境外机构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集中整治期满后,境外机构须全面关停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禁止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任何交易等服务。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有境外机构未经批准,利用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在境内招揽客户,并通过网站、APP向境内投资者提供境外股票等开户、交易服务,这类行为严重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秩序,危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前,证券监管部门已于2025年6月对相关境外券商规避整治要求、变相非法展业的问题采取措施。在持续高压严打态势下,老虎证券、富途证券、长桥证券等境外券商已停止境内违法开户服务,非法跨境展业风险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力遏制。

合法投资渠道依然畅通:存量资产不受强制清理

有投资者担心,整治工作是否会切断投资港股等境外市场的渠道。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本次整治针对的是境外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活动,切断非法投资渠道是题中应有之义,但不会影响现有的合法渠道。投资者仍可以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同时,方案采取分阶段停止境内服务的方式引导投资者处理存量账户和资产,并未限制境外机构向位于境外的境内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对香港市场的影响总体可控。

在投资者权益保障方面,方案明确,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具体措施包括:设置两年集中整治期分阶段停止境外机构相关境内服务;要求境外机构做好与受整治措施影响的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账户处置安排;开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宣传教育,指导金融机构做好风险警示;协调推动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境外机构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诉;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投资者已开立的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里的资金及股票、基金等资产也不会被强制清理。

非法渠道风险重重:监管多措并举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提醒,通过非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存在多重风险隐患。

首先是资金安全缺乏保障。境外机构未取得境内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且经营地位于境外,投资者资金完全脱离境内监管视野,一旦发生挪用资金、平台跑路、交易异常等问题,追偿难度极大。

其次是维权渠道严重受限。境外机构注册地位于境外,境内监管部门无法直接管辖,投资者若遭遇欺诈或纠纷,将面临跨境诉讼成本高、证据收集难、法律适用不明确等困境。

第三是个人信息安全难以保障。开户所需的身份证、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一旦提交给未经境内认可的境外机构,便脱离了境内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可能被非法收集、倒卖,进而引发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连锁风险。

与此同时,市场上还存在大量打着正规券商旗号、实则从事诈骗活动的非法平台,这类平台通常以高收益、稳赚不赔等话术吸引投资者入金,一旦资金转入往往无法取出,投资者最终血本无归。

针对上述风险,监管部门在推进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放在核心位置。《整治方案》并未采取“一刀切”关停了事,而是专门设计了兼顾风险出清与投资者权益保障的多重安排。方案设置了两年集中整治期,分阶段停止境外机构在境内的服务,允许存量投资者在此期间进行单向卖出交易和资金转出,避免因突然切断服务导致投资者无法处置资产。

监管部门明确要求境外机构做好与受影响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及账户处置安排,保障客户财产安全,同时协调推动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境外机构切实履行保护投资者资金的义务。投资者已开立的账户不会被强制注销,账户内的资金、股票、基金等资产也不会被强制清理。

与此同时,监管层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误入非法渠道的可能。证监会将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通过金融机构、媒体等渠道开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活动的宣传教育,做好风险警示。更重要的是,整治工作明确引导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及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确保境内居民仍有正规、便捷的路径进行全球化资产配置。监管部门强调,本次整治旨在切断非法跨境展业链条,而非限制正常的境外投资需求,合法渠道不仅畅通无阻,而且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境内法律框架下的有效保护。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整治体现了“严打非法”与“保护合法”并重的监管思路,对维护A股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通过全链条治理将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逐出内地市场,能够净化资本市场生态,减少投资者遭遇欺诈和资金损失的风险;另一方面,存量资产的平稳过渡、合法渠道的明确指引以及跨境监管协作的推进,最大程度降低了整治工作对普通投资者的冲击。

据了解,相关境外监管部门也将同步采取措施,形成境内外监管合力。在业内人士看来,经过共同整治,境外机构在境内合规运营的意识将进一步增强,非法跨境展业活动将逐步消减,投资者也将更加理性地选择合法渠道,实现自身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编辑:樊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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