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5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今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把吸引外商投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近日,围绕外资企业关注的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简称《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6个方面,提出了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措施,以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刘春生在采访中表示,在当前的全球环境下,《意见》提出6方面24条政策措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显示出我国稳外资的决心,给外资以信心,有利于为外资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24条政策措施对补短板、稳链固链强链都具有重要作用,也推动让外资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

在刘春生看来,此次的24条政策措施,和以往相比具有新的特点。在他看来,中国吸引外商投资,分为几个阶段,一开始采用的是如超国民待遇等方式,而现在更多的是依靠制度优势、市场优势、营商环境优势等来吸引外商投资。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建设方面,已经有了长远的进步,但在各个环节和领域的具体落实方面仍需加力,24条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助于继续查缺补漏,打通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

持续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工作。2006年,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暂行办法》,受理并协调解决了外商投资受到行政侵权的相关事项。自2020年1月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实施以来,外商投资法也明确要求,国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2020年8月商务部修订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意见》专门列出了“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的章节,对健全外商权益保护机制等提出了新要求。例如,此次《意见》提出,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完善国际投资争端应对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争端预防,妥善处理国际投资争端。坚决打击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等侵害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恶意炒作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同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

上述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举措,持续加强外商投资投诉工作,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作用,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等多种渠道,主动收集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问题诉求,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共同形成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合力。

刘春生认为,对于外商投资的保护,是多方面的,一是加强准入前的国民待遇,二是要以更加透明、更加标准化、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来吸引外资,还有就是要保护外商投资者的知识产权。目前,一些新型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披上了各种各样的外衣,比如说数字化、虚拟经济等,需要有更多的具体措施保护外商投资者的权益,让大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纠正查处差别待遇

政府采购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也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外资企业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否平等参与。财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8月14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财政部高度重视优化政府采购领域外商投资环境,努力消除政府采购中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近年来,财政部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要求,并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出台的支持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政策,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外,不得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

据悉,财政部将按照《意见》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以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努力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明确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着力保障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等多种渠道 将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落到实处

“对于企业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空气和水一样重要。”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道。近年来,我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多种措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努力让外商投资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持续发力,按照国务院部署,商务部近期依托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升级建立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展收集问题、听取意见的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企业的关切。7月底,商务部还制订了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指导文件并印发各地实施,请各地也参照此做法,在省级层面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并且根据需要在省级以下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建立。

而在《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介绍,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灵活多样,不拘形式。既可以把外资企业请进政府机关,听取意见诉求,也可以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主动上门服务;既可以采取座谈会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早餐会等更灵活的形式。“我们对企业的发言不设条条框框,鼓励外资企业开门见山,发表真实的意见和想法,不回避问题、坦诚交流,能现场回应的我们当场就予以回应,如果现场不能回应的,我们进一步研究以后,也会及时反馈给企业。”并且,商务部要求商务主管部门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加强跟踪督办,妥善解决、限期回复、及时反馈。

上述商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我们将充分发挥外贸外资协调服务机制作用,用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等多种渠道,主动收集并推动解决外资企业的问题诉求,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共同形成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合力。”

在采访中,刘春生告诉记者,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关键在于减少不同部门在落实工作中的偏差。他建议,完善考核机制,建立更加精准的打分标准、丰富投诉和反馈机制,以便能够更好地解决落实中的问题,促使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于吸引外商投资。 

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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