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6日消息(记者卢海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使用自动驾驶汽车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基本要求,引导自动驾驶运输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对此,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新能源分会秘书长章弘。

自动驾驶,更需把牢安全行驶“方向盘”

章弘介绍,《指南》主要是针对运输与运营车辆颁布,并且明确要求自动驾驶车辆应在指定区域内、封闭或者安全状况良好的道路上行驶。一方面相较于社会车辆,运营车辆具有“点对点、易规范”的特点;另一方面,目前城市道路上仍主要行驶着大量“手动驾驶”汽车,加之很多道路既有行人,又有骑行人员,如果驾驶员随意使用自动驾驶技术可能会带来安全隐患,目前驾驶员仍要把牢安全行驶“方向盘”。

安全员,为自动驾驶一路护航

《指南》提到,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应随车配备1名安全员;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指定的区域运营时可使用远程安全员,远程安全员人车比不得低于1:3。

章弘认为,与日常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和驾驶员不同,这类安全员主要是通过现场或远程监控的方式,保证自动驾驶车辆处于安全的范围内。这类人员首先要熟悉自动驾驶功能,还要对其监控的路段路况了然于胸,并准备好多套应急预案。

事故记录更详细,为安全“加把锁”

《指南》提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自动驾驶汽车应具备车辆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存储和传输功能,明确在车辆发生事故或自动驾驶功能失效时,应自动记录和存储事发前至少90秒的运行状态信息。章弘表示,这种更细化的要求,除了有助于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责任认定,更能用于检测自动驾驶技术的问题与盲区,通过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调整,来提升自动驾驶系统的可靠性和容错性。

编辑:赵亚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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