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11月23日消息(记者卢海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要求,在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时,应以醒目文字提醒投资者“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不得以明示、暗示或其他任何方式承诺产品未来收益。

 

《行为准则》所称过往业绩展示,是指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在开展销售业务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宣传销售文本、网站、网上银行、手机App等形式或渠道对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进行的列示、描述、解释、引用等行为。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行为准则》有助于规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使其能够真正成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参考。“提高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质量,提高理财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强化行业自律,保护投资者权益。”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副院长徐文鸣认为,《行为准则》对金融机构与投资者双方都提出了要求。“不仅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收益率等信息披露行为定下了严格的标准,更是督促投资者全面理性看待理财产品过往的表现。投资者应综合考虑其投资种类、投资结构以及风险和收益水平,选择最适合个人的理财产品。”

《行为准则》规定,如同时展示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和业绩比较基准,应当将过往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展示。徐文鸣分析:“过去一段时间,银行设计理财产品会通过设置复杂的时间维度,在众多投资收益指标中选取较为亮眼的指标来夸大相关产品的实际收益。《行为准则》为投资者充分评估产品风险和收益率提供了较为可靠的参考指标。”

《行为准则》的过渡期为文件公布之日起6个月。过渡期结束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开展自律管理工作。田利辉表示,各方需合力整改。“理财公司需要对过往业绩展示进行自查整改,代销机构需要协助理财公司进行过往业绩展示整改,还要加强对第三方互联网代销平台的监管。”

编辑:郭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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