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3日消息(记者卢海宁)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证监会日前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沪深证券交易所也同步修订相关规范运作条款,并征求意见。经济之声《财经态度》就此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郑志刚。

强化披露倒逼“铁公鸡”分红

郑志刚表示,相关规则的修订主要是从投资者回报角度入手,让上市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同时积极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共同成长,进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修订后的《现金分红指引》对于不分红的公司将通过加强披露要求等制度约束进行督促,修订思路与注册制监管理念十分契合。相关条款中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分红的规定,而是通过对不分红公司加强披露要求的方式,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及投资者,投资者根据企业分红情况调整投资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倒逼相关企业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

约束异常高比例分红

对“铁公鸡”进行约束的同时,修订后的《现金分红指引》也加强了对异常高比例分红企业的约束。郑志刚认为,异常高比例分红指的是透支企业盈利能力的分红,这种现象通常伴随着大股东减持等行为。如果上市公司一次分红过多,可能导致分红无以为继,继而损害小股东长期利益。针对这些行为,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的信披要求,并引导投资者关注潜在问题公司,推动相关上市公司制定更加稳健的分红政策。同时,上市公司也要从与投资者共同发展角度出发,实现更加稳健可持续的经营与发展。

修订后的《现金分红指引》还鼓励公司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郑志刚认为,这借鉴了一些成熟市场的经验,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能让投资者更有获得感,也能促进资本市场繁荣与稳定。

编辑:胡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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