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7日消息(记者李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在此基础上,通过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不断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如何“深化”?有哪些重点方向?记者采访了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草经贸研究院院长程宝栋。他认为,此次发布的《改革方案》是对上一轮集体林权制改革成果的继续巩固完善,主要是从创新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强化森林经营、促进产业发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

程宝栋表示,经过上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本粮油、木材、竹材、森林药材生产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还存在着生产成本高、标准化程度低、适度规模经营不足、生产条件差等问题,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要。比如,在我国天然林禁止商业性采伐的情况下,集体林区木材供给水平还比较低,导致我国木材供给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度比较高。因此,在木材供给上,《改革方案》专门针对集体林林木采伐作了政策改进,如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等,这些都是进一步提高集体林区木材供给能力的有效举措。

《改革方案》提出,可依法利用公益林的林下资源、林间空地、林缘林地等,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绿色富民产业。程宝栋表示,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产品,发展这些绿色富民产业是践行“两山”理念,更好地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途径。《改革方案》为这类产业的发展拓展了空间,但与此同时,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也要以坚持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为前提,在保护的前提下鼓励老百姓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收入。

《改革方案》强调,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林权交易服务、林产品精深加工等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程宝栋认为,当前最需要金融支持的是广大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受林地规模小、林地细碎化程度高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对林农要求的小额林权抵押贷款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同时,林地、林木的“评估难和处置难”也使金融机构望而却步,贷款给小农户的意愿不高。

程宝栋建议,解决农户贷款问题,一是应着重提高林农社会信用和金融联结参与程度。金融联结能够将分散的小农户组合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信用共同体。二是要继续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相关配套政策。健全和完善统一的林权评估体系,加快林权流转市场的建设,建立林权融资专项基金,实行政府主导的林权收储制度,解除金融部门后顾之忧。

编辑: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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