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任芳言)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从自律组织角度,于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报价及数据展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涉及调整内控制度或改造系统的条款,设置9个月过渡期。

 

《通知》提到的经纪数据,是指各货币经纪公司(以下统称“经纪商”)开展银行间市场货币经纪业务产生的报价和撮合成交信息。《通知》明确,经纪商使用经纪数据需符合监管规定。经纪商只能根据交易机构的委托发布报价信息,不得私自修改交易机构报价,不得发布虚假报价,或在开盘等时点发布已失效的历史报价。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副主任董昀表示,这一要求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的定价效益、交易效率。“货币经纪公司因为要跟买卖双方打交道,就会有大量数据获取。获取数据的过程当中,有的机构可能会私自修改,还可能发布虚假的报价,所以种种这些问题就需要规范引导。”

此外,《通知》要求,交易机构应当健全报价相关内控制度,对交易人员报价权限进行明确授权,或对交易人员报价进行审批,避免因内部授权问题引发交易纠纷。中债资信业务创新部负责人宋伟健认为:“几家货币公司应该会根据通知要求,对相应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一些规范进行调整,因为内容比较细,所以他们调整起来还是有比较好的依据。”

《通知》还指出,经纪商应当加强信息科技建设,持续对所合作经纪数据展示平台的技术管理和安全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数据内容的准确性以及展示服务的稳定性。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货币经纪公司应该建立明确的数据治理框架和流程。“货币经纪公司也应该制定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和标准,明确数据的定义、格式、编码、存储等要求和数据使用、访问权限等规定,让数据更有质量、更为可靠。”

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门发布《规范货币经纪公司数据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提供数据的机构范围。结合这一次协会发布的自律要求,多位专家认为,未来涉及金融数据相关的监管发展,很有可能需要进一步去强化金融数据的治理,加强数据安全的保障,促进数据共享合作,推动大数据智能化监管,让穿透式监管有一个智能化的抓手。

编辑: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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