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图片公司视觉中国再次爆出“版权乌龙”事件,摄影师“用自己的作品,却被视觉中国高额索赔”。近两年,视觉中国多次陷入类似风波,此外,在论文、图片领域都出现过类似版权组织向作者“批量维权”的情况。有人说,这是利用知识产权法的漏洞和灰度空间“碰瓷”,比“证明我爸是我爸”还荒唐;也有人说,虽不合“常理”,但它遵循了知识产权流转的规则和流程。如何防止版权交易中的“灰度空间”和“黑色链条”?索赔金额“漫天要价”,有无法律标准?如何从制度上防止“版权碰瓷”和“以诉讼促销售”?

 

“用自己拍摄的照片,却被他人高价索赔版权费”。图片公司视觉中国的“版权乌龙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8月15日,科普博主、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他收到视觉中国的邮件,称他个人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视觉中国173张照片,要求赔偿8万多元。而这些所谓“侵权照片”,都是他自己拍摄的作品,拍摄时间最久的已经超过十年。他称:自己从未和视觉中国合作,质疑对方非法销售和非法收益。

视觉中国回应:经调查,这些图片是戴建峰授权图片库Stocktrek Images销售,Stocktrek Images又将相关图片授权给视觉中国在中国大陆的独家合作伙伴Getty Images销售。公司会跟摄影师保持联系,澄清误会。

戴建峰不接受这种说法,表示:已经向自己曾经授权的Stocktrek Images核实,视觉中国无权销售这些作品,也没有版权。视觉中国大陆地区合作伙伴Getty Images也无权转授。这事,没有误会。截至发稿时,视觉中国对此再无回应。

事实上,“用自己的作品,还要被他人收版权费”并不是个案。此前,视觉中国多次陷入类似风波——年报显示,2022年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共发起相关诉讼72起,涉及金额2301万元;另据年报显示,2022年视觉中国营收6.98亿元,同比增长6.13%,净利润同比减少35.11%。其中,视觉内容与服务营收6.96亿元,占比达99.74%。

可以看出,作为上市公司,视觉和图片版权几乎是视觉中国的全部收入来源。除去这些诉讼,以“律师函索赔”“私了赔钱或要求长期购买版权”的情况,已无法统计。这两年,在论文、图片领域都出现过类似版权组织向作者“批量维权”“以维权促销售”的情况。

防止“版权乌龙”,版权交易链条中合法使用的边界在哪?

一方面,保护知识产权,是版权交易公平的法律底线;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知识产权交易链条的“灰度空间”和“黑色链条”,不让“屠龙少年终成恶龙”?接下来,我们先从法理学角度分析。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

刘晓春:整体上还是比较简单的法律关系。关键是权利到底在谁那?引发舆论关注的原因是——第一,视觉中国作为上市公司,权利基础有问题。就像几年前,“黑洞照片”竟然成它的版权;第二,维权方式上,动机有问题,有投机行为、恶意行为。

思远:知识产权交易链中,作者照了张照片卖给A,A又层层分销下去了,转了一圈到了自己身上。版权链条中,合理合法使用的边界在哪里?

刘晓春:正常情况版权链条是很清晰的,从哪里来,作者是否保留了权利。有一种情况确实是作者放弃使用权的“独占许可”。这些情况,如果是规范、有效管理,是不会出现乌龙的。

图片维权“漫天要价”?专业律师:“以维权促销售”不可取

说完了法学学理,说说实务操作。版权索赔是否存在“漫天要价”,主张权利有无标准?看看资深知识产权法专业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怎么说。

思远:这次索赔是8万元,以前还有更贵的。这让人觉得图片版权索赔是“漫天要价”,法律实务上有没有计算标准?

游云庭:实践中,图片版权有一定标准。从法院判决总结看,少的一张几百元,多的一张一两千元。

思远:裁量时,会考虑哪些因素?

游云庭:第一,参考版权人对外授权的使用方式;第二,参考使用者的使用方式,比如老百姓网上写篇文章和大公司搞市场活动,性质不一样;第三,图片的流量。法院综合计算,给出标准。

索赔时,视觉中国会找一批专业律师,在网上技术抓取,对侵权者批量发“律师函”,拒绝赔偿的就起诉,一张图要五千元到一万元。我看到过大量这样的诉状。但法院如果认为事情并不严重,会下调到几百元。但如果当事人被吓住了,愿意赔偿,视觉中国就赚到了。

这种模式,作为个案无可厚非,但作为整体行为,就是“专业打业余”。商业设计上,并不是很合理。反过来说,图片网站也有难处,没有互联网时,图片公司搞定报刊、杂志、广告公司,它们有预算,赚钱很轻松。但移动互联网时代,图片市场需求变大了,但群体更广泛,找单个人收钱成本很高,于是演变成“用维权促销售”的模式。

图片领域长期“公示不明”,法院、检察院加大打击“钓鱼维权”

如何建立规范版权交易制度,让版权交易链条透明、公平?刘晓春说:“图片版权纠纷,已经有治理的势头了。比如从司法上,提高图片公司证明的要求。现在,图片领域存在权利人不明、公示不足,拿到一张图片很难像专利、商标一样,到数据库一查就知道权利人是谁了。还有碰瓷、钓鱼维权,图片公司先把图片撒出去,一定程度后‘收网’。把诉讼当生意培育,这和正常的商业价值观不太符合。现在,法院和版权登记机关、行业去联系,把版权标记、登记做得更透明,恶意诉讼如伪造权利证明,检察院也在利用大数据等手段积极打击这种行为。最终的解决方案,还是要求市场决定。比如有的平台,向up主和主播提供免费图库,平台统一集中采购;另外,也要建立起整体价格透明、公平的市场,把免费的图片也公示出来。这样,图片公司不当牟利,空间就小了。”

作者:央广经济之声评论员、商业文化节目《远见》制作人王思远

编辑:王羽晨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