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话题】知乎宣布7月14日将下线“匿名评论”功能。“匿名提问”“匿名回答”初衷是保护发布者隐私和网友间相互帮助,避免“职场踩坑”等问题。但这种机制,也逐渐成为“谣言”的温床。在很多内容社区和职场APP的讨论版块,一些来自“前员工”“内部人士”的相关吐槽,经常让“辟谣跑断腿”。甚至一度成为一些行业,商业竞争、挖墙脚的手段。随着我国互联网法治治理推进,如何管理这类问题?“匿名发布”机制应该怎样规范?发布者的合法权益和侵权责任怎么界定?法律怎样约束和规范“匿名发布”的机制?

 

令人棘手的“匿名吐槽”:言论自由,还是恶意中伤

近日,知识问答社区知乎宣布,将下线“匿名发布”功能。在7月14日即将上线的新版本中,用户将不能匿名创建问题或发布内容。在此之前,用户匿名发布的问题,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仍将得到保留。

“匿名提问”“匿名回答”很早就存在于网络社区,初衷是保护发布者隐私和网友间相互帮助、畅所欲言,避免“踩坑”。但这种机制,也逐渐成为“谣言”的温床。

知乎这次下线“匿名发布”,导火索就与此有关。前一段时间,一位互联网创业者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和媒体,炮轰知乎“纵容诽谤者,伤害民营企业家”,并发起实名举报。

创业者称,这两年有人在知乎频繁匿名发布话题,评价他“管理能力差、可能卷钱跑路”——这让他百口莫辩,对公司管理、融资造成极大困扰。他曾在回答中,与发布者对质,请对方实名现身;也多次向知乎平台索要发布者的个人信息,但因为涉及用户隐私,未能如愿。于是,他选择了前文中提到的“激烈”方式维权。

尽管维权方式极端激烈,但他的主张却引来广泛关注。这件事背后,是关于UGC(用户产生内容)的生产方式和社区平台管理的法律灰度空间的讨论。

从法律角度,看平台“用户隐私保护”和“制止侵权”的责任

如今,社交平台、内容社区和职场类APP中,有大量匿名意见和评价吐槽,比如,平台认证“**公司前员工”回答求职者的提问,评价老东家、前领导;**业内人士对特定公司或当事人,发表意见看法等。一方面,这或许来自业内人士、网友的热心提醒;另一方面,无论评价好坏,都带有一定主观判断,并在行业“圈子”造成一定影响。

负面信息,也经常让当事人“辟谣跑断腿”。这种匿名属性,甚至成为商业竞争、挖墙脚的手段。随着互联网法治进程推进,“匿名发布”机制应该怎样规范?发布者的合法表达和侵权责任怎么界定?

“匿名发布”是一种前端的服务呈现,网友间彼此真实姓名不可见,但后台已按照“网络实名制”的要求进行绑定。“匿名发布”的初衷是让网民有更自由的表达空间——对于不同的言论观点和由此引发的争议,要分情况看。

第一,事实性描述,如“**创业者近期要卷钱跑路、公司濒临解散”等,平台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及时核实和介入,一旦失实,将界定为“谣言”。根据损害后果,当事人保留追责权利,平台有义务根据损害后果或法院等部门要求,删除言论和提供发布者信息。

第二,是意见和情绪表达,发布者对特定的事件或人物,根据自己的认知发布评价。比如某公司前员工,对在老东家的任职经历,表达不满和否定。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情况复杂、很难一概而论。

目前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出于对用户隐私保护等考虑,多数实行类似知识产权法中的“避风港原则”,即“发现并核实违规言论,做下架处理”。

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指出,实际上,随着网络舆论环境变化,平台针对集中度较高的、特别是涉及网络暴力的争议和匿名问题,应该把审核前置,减少不良信息的出现。

刘晓春:最近,不管是最高法、公安部发的意见办法和最近网信办发的反网络暴力办法的征求意见稿,都反映了这样的思路,就是平台需要去承担更主动、积极防范的义务。比如,刚才提到的匿名投稿,网信办规定里在第十四条明确提到了——禁止创建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话等名义,发布导向不良等内容、话题板块和群组账号,等于是把匿名投稿这个也点名。虽然没说一律禁止匿名投稿,但以匿名投稿引导导向不良的内容,平台要担责,其实已经规定得非常细了。

法律学者:匿名发布不宜“管理一刀切”,因地制宜、理性看待

眼下,网信办等监管部门已引导各大网络平台开通“反网暴”功能,网络风暴中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一键屏蔽”等功能,第一时间将来自陌生人的评论、私信和越界要求阻断,实现局部自我保护。“匿名发布”该不该彻底禁止?网络言论自由和反造谣、反网络暴力间,怎样管理和平衡?眼下,恐怕还不能下完整的定论。

近年来,各地互联网法院关于“网络名誉权侵权”的案件数量激增,这既要求通过司法实践,找到网络名誉侵权的红线和标准;也要防止滥诉行为,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刘晓春表示,这是一个动态、漫长的过程,不妨让子弹“飞一会”。

刘晓春:我还是想补充一点,匿名投稿是一种内容发布的模式,它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不是现在这个阶段,因为有一些问题就全部关闭?可能还是要再论证一下。因为可能在某些领域,当事人实在不愿意用本名“发声”,但这些领域又需要鼓励大家说真话,发表真知灼见。所以,在这些特定的、风险不大的领域,“匿名”还是有它的意义在。但是,如果的确能够证明这个领域,“匿名”通常就是用来造谣的、风险非常高,有的平台自己主动下线了,对防范风险也有它的意义。但是不是所有的都要一律关闭,需要再看看实践的情况。

( 作者:经济之声评论员、商业文化节目,【远见】制作人 王思远 )

编辑:侯思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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