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案子一结,钱就自动退回来了,不用跑腿、不用催,这才是真便利。”近日,一位企业负责人收到诉讼费退费到账短信后感慨道。

这番感慨,是娄底两级法院开展“四乱两违”集中整治带来变化的一个缩影。自今年4月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娄底中院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顽瘴痼疾,坚持查、改、建一体发力,刀刃向内、靶向攻坚。

截至目前,娄底两级法院依托“营商码”、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线索20条,已全部核查整改;组织对90件涉企案件进行专项交叉评查,健全完善制度7项;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30件,执行到位金额1.09亿元;针对诉讼费推行“免申即退”机制,并对超期未退等情况进行排查,清缴追回资金13.7万元,返还当事人59.69万元。

举办执行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执行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一张“整治日历”,把责任钉在节点上

翻开娄底中院的“四乱两违”工作台账,清晰地展示着各项任务如何推进、如何落地:4月17日,中院党组扩大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两级法院先后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实施方案;4月下旬,举报电话、邮箱等全部通过线上,向社会公开;每周制发工作提示,多次组织全市法院工作调度会,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6月12日,90件涉企案件交叉评查结果出炉,通报印发两级法院……

“我们每周发一次‘工作提示’,就像给各基层法院派发‘周作业’,完不成就要在调度会上说明原因。”市中级人民法院专班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挂图作战”的方式,让整治工作从“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

变化很快传导到一线。自查自纠中,法院发现存在诉讼费退还不及时、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立即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工作还在全省法院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一份司法建议,让企业“缓过一口气”

整治过程中,一个个具体案例成为检验成效的试金石。

四家民营企业因行政处罚诉至法院,不服“罚款65000元、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处罚。“两万块钱的生意,罚六万多,还禁入两年,等于直接断了生路。”企业主的焦虑,引起了双峰法院案件承办人的注意。

双峰法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深入审查后发现,原处罚措施与企业违法情节相比明显过重。一份司法建议书随即发往行政机关。该单位高度重视,邀请纪委、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就司法建议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最终依法调整了罚款金额、缩短采购禁入期,四起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司法建议不是‘挑刺’,而是为了‘治病’。”该案承办法官说。如今,这份司法建议的办理模式已成为全市法院延伸职能、源头治理的常态。

冷水江法院主动向党委报告,在全省率先向当地政府发出《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彻底根治行政事业单位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司法建议》,推动政府组建专班,制定“一企一策”清欠计划,明确还款金额、资金来源、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法院的提醒,让我们意识到营商环境就是竞争力。”冷水江市一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坦言。

娄底两级法院多措并举,用足用活平安建设考评,在执行工作中采用预罚款、预拘留等措施,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一批“陈年旧账”被逐一化解。

一次交叉评查,给案件质量“把脉问诊”

6月中旬,一份涉企案件评查通报在娄底法院系统引发震动:随机抽取的90件案件中,7件被列为瑕疵案件,相关法院被点名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

“过去评查多是内部自查,这次是‘背靠背’交叉互评,谁也不敢掉以轻心。”一位基层法院院长说。评查结束后,从管辖权异议审查到财产保全执行,逐一细化规范、完善工作机制。

线索核查也在同步加压。通过“营商码”、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举报电话和邮箱等渠道,娄底两级法院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收到的线索全部办结。同时,制定线索移送工作方案,加大对审判执行中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的深挖细查,并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

整治“四乱两违”,不仅要解决具体问题,更要建立长效机制。下一步,娄底两级法院将持续强化常态化监督,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司法理念。同时健全管辖权异议审查机制,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并严格规范财产查控和强制措施的适用程序,依法审慎采取惩戒措施,确保“零违规”目标常态长效。

“整治‘四乱两违’,表面是规范执法司法,实质是守护民心、呵护市场。”娄底中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娄底两级法院将以此次整治为契机,持续擦亮司法为民底色,为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法治动能。(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梁成文 罗博航 吴雅琴)

编辑:黄珂岚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