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次核验 四城通用 黄黄鄂咸建立外资文件互认机制
近日,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书互认协议》,这标志着鄂东区域在外商投资便利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今后,外国及港澳台投资者在这四市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只需一次公证认证,即可在一年内“通认通办”。
过去,外资企业进入不同城市,常需重复办理公证认证、重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流程烦琐、时间成本高。
如今,根据协议,已在四市中任一城市设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其经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注册登记证明、自然人护照等),在1年有效期内到其他三市投资,无需再次办理公证认证,也无需提交原件。只需提供首次核验地登记机关档案部门加盖专用证明章(或清晰标注“已收取”标识)的文件复印件,即可办理设立、变更等登记业务,真正实现“一次核验、四城通用”。
四地还将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核验、风险共治三大机制,实时互通核验信息、统一标准流程、防控虚假材料,保障互认机制高效规范运行。(记者曹雯、通讯员王晓娥、曹婷、陈江华)
编辑:赵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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