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10月1日起执行新的标准
日前,湖北省发布《关于我省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武汉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7496元。其中,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498元。武汉市2025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照全省公布的标准,10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社会保险(医保)缴费基数由社会平均工资决定,每年调整一次,由全省统一公布。
武汉市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年度医保缴费基数。职工医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月共同缴纳。在职职工本人按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同步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7元,由所在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在职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则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并按8.7%为职工缴纳医保(含生育保险)。
据介绍,武汉市在职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年度医保缴费基数。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应包括职工上年度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月平均数即为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职工工资总额越高,医保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同时,针对工资过高或过低的职工,按照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的300%~60%来设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通讯员殷莹 郑思青)
编辑:赵玲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长按二维码关注精彩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