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5月22日消息(记者 陶淦)在海口举办大型演唱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企业最高可以拿到1100万元奖励。这是记者根据海口5月21日出台《海口市促进文体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测算得出的奖励数据。

《措施》明确,对在海口首次升规入库且保持正常经营的文体娱乐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针对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等演艺活动,《措施》制定了阶梯式奖励政策:在体育场举办的大型演唱会售票3万、6万、9万人次分别奖励100万、300万、500万元;户外音乐节售票3万、6万、9万人次分别奖励50万、100万、150万元;室内演唱会:售票1万、2万、3万人次分别奖励30万、60万、90万元等。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突出国际化定位,对境外观众占比超10%的3万人以上大型演出,额外奖励200万元;对引进国际知名大型演唱会和国外艺人亚洲或是中国大陆首演的,在基础奖励上再追加100万元。

同一个演出主办企业,上一年度在海口举办2场以上国际知名大型演唱会(体育场每场售票人数不低于3万人,体育馆每场售票人数不低于1万人),在人数规模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而对于在海口独立核算的文体娱乐业企业,在海口一年举办的演出活动票房累计达5000万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达1亿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达2亿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综上,如果一家在海口独立核算的文体娱乐业企业,在海口举办某位国际知名艺人大型演唱会国内首演、首秀,按照海口五源河体育场的体量,每场观众人数超4万人次,累计售票超过13万张,累计票房达2亿元,且境外观众占比超10%,该公司总共可以拿到1100万元奖励。

在引进高品质优秀剧目方面,采用“揭榜挂帅”模式,对成功落地的精品文艺演出,按每场支出费用的60%给予奖励,单场最高可达50万元。

《措施》鼓励活化利用传统剧场、主题公园、商业综合体等空间,发展沉浸式演艺项目。对符合标准的演艺新空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改造补贴;对年度演出超100场、每场售票超100张的新型演艺空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措施》同步支持引进国际级体育赛事,对符合参赛人数和国家地区数量要求的国际性赛事,给予50万-100万元奖励。同时重点打造“水上运动年”,对全国性公开水域比赛给予20万元奖励。

《措施》自2025年5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0日期间,符合情况的可以参照适用。

编辑:陶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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