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5月27日消息(记者 付美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5月2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南省人民医院因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倍罚款,合计15063137.11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海南省人民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作为处罚依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于5月20日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院退回医保基金损失并整改,同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倍罚款。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截图

编辑:索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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