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热带雨林生态保护法治防线,提升辖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6月22日世界雨林日当天,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海南邦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符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邀请当地群众、护林员、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40余人到场旁听,把庭审现场转化为生态法治公开课,以司法行动守护雨林生态安全。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衔接有序,整个过程庄重规范、秩序井然。针对被告人符某某日常以黎话为主要交流语言的实际情况,法院专门邀请其同村村民担任翻译人员,全程提供双语诉讼服务,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陈述、举证、辩护等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庭审程序严谨规范事实查明准确到位。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符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砍伐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14株,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其在案发后主动补种林木修复生态环境,修复成效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可依法从轻处罚。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院联合白沙县林业局、海南邦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开展现场联动普法。引导旁听群众观看宣传展板、发放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等宣传折页。出庭支持公诉的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本案主审法官结合案情开展法庭教育,深入解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法律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义务,引导旁听群众树立“破坏生态必担责”的法治观念。白沙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围绕白沙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工具等内容进行政策讲解;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结合辖区管护实际,介绍了海南坡鹿等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现状与相关规定。该法院工作人员还就之前审理的一宗团伙猎杀野生坡鹿的案件进行案例讲解,多维度、接地气的普法内容让旁听人员对雨林生态、坡鹿等珍稀野生动物的保护有了更全面的认知,切实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此次巡回审判是白沙县法院紧扣“6·22国际雨林日”主题,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延伸生态司法职能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白沙县法院将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业,不断创新生态司法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跨部门联合普法等活动,以司法力量筑牢热带雨林生态安全屏障,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来 源:白沙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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