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3月30日消息(记者付美斌)3月30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月29日22时16分许,海三高速公路南往北方向17公里路段发生一起多车追尾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交管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交通疏导、人员救助、现场勘查及清障恢复通行等工作,目前现场已处置完毕,道路通行恢复正常。
经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该事故系当事人张某林驾驶豫N3***F号重型厢式货车,行驶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且未采取刹车措施,追尾碰撞前方缓慢通行的10辆小型车辆所致,事故造成包括肇事车辆在内的11辆车不同程度受损,6名涉事人员受轻微伤,均已送医检查,身体均无大碍。
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已对涉事的11辆车的驾驶员全部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均为0mg/100ml,已排除酒驾因素。目前,相关善后处置及事故责任认定工作正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海口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高速公路行车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遇道路通行缓慢时提前减速,避免紧急操作,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编辑:陶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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