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6月30日消息(记者 索迪)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多家经营主体和个人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6月30日,根据调查结果,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名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个人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布3起(2025年第五批)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件处理情况。
案例一: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陈某某被罚款2.5万元
2025年4月24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陈某某开展调查。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将调查结果移交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经查,陈某某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1349元。
陈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的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436元(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法所得1349元加无营业执照经营违法所得2087元)、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郑某某被罚1.1万元
2025年4月8日,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郑某某开展调查。经查,郑某某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430元。
郑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三亚市市场监管局拟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0元、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文某某被罚3000元
2025年4月1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收到的违法线索,对文某某开展调查。东方市市市场监管局将调查结果移交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经查,文某某(未成年人)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文身服务费200元。因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文某某拟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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