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委巡察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手段,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定向发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明指标、严考核,完善巡察干部考核体系。永年区委巡察办建立了巡察办日常考核和巡察组专项考核工作机制,建立了《区委巡察办各科室主要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强化内部管理,并结合综合、巡察、数据、巡察整改督导等股室工作特点,细化工作要点,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工作方向,对各股室承担的区委巡察办重点任务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绩误档案梳理,把日常管理、阶段性管理、全年性管理有效结合起来,奖优罚劣、树立典型,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推进,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提升工作质效。建立《区委巡察组工作质效专项考核办法》,完善巡察质效考核机制,从政治定位把握情况、巡察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质量情况、作风纪律执行情况4个方面细化30项考核指标,从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典型案例、问题线索办理等方面设置20项加分、减分事项,从严从细为巡察组各环节工作制定标准,确保巡察工作质效。今年5月,永年区委结合日常考核结果,由巡察机构内部提拔任命副科级巡察专员一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激励作用,树立起以考促干的鲜明导向,推动巡察干部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全面提振巡察干部精气神。

强队伍、严纪律,强化巡察干部监督管理。永年巡察深刻把握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下大力气,实现自我超越,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建立《发挥“三支力量”作用,强化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从专职、相对固定、抽调三个方面对参与巡察监督的人员范围进行明确,做到配齐配强专职巡察力量、用好用活巡察相对固定力量、选优选精巡察抽调力量,全面加强巡察干部队伍的人员储备,破解抽人难问题。建立《关于加强巡察干部监督管理的工作办法》,对标“打铁必须自身硬”的严管要求,始终坚持严管严治,从监督内容、监督责任、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对巡察干部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层层压紧压实管人带队责任,健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机制体系,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把高的标准、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巡察干部。

聚合力、勤督导,做实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同题共答”文章。永年巡察持续在“凝聚共识、找准问题、推动整改”上凝心聚力,不断打磨巡察利剑,纵深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关于加强现场巡察指导督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现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加强对巡察工作的调度指导,充分发挥指导督导作用,并立足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工作职责,从巡察前期准备、中期工作开展、后期报告撰写三个阶段明确13项工作考核要点,确保指导有方向、督导有重点,推动巡察办、巡察组更好履职尽责,提高现场巡察工作水平。该制度建立以来,在区委第六轮巡察中得到实践检验,先后3次到各巡察组驻地进行指导督导,印发工作交流2期,6个巡察组精准查找被巡察党组织问题307个,各巡察组工作质效显著提高。建立《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一方面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公开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详细规定了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的方式、公开步骤及内容,制定工作模板,为被巡察党组织做好整改公开工作建立标准。另一方面强化区委巡察办统筹督促职责和区纪委监委协作配合职责,发挥区委巡察办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统筹做好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落实区纪委监委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推动加强巡察整改情况公开,进一步密切配合、有序衔接,抓好抓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巡察整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方面问题,提高巡察整改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编辑:王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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