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广州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广州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交齐房款,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的(贷款购房的应同时满足抵押登记条件),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编辑:张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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