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4月13日消息(记者郑少纯)近日,广州公布今年23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发改、金融、教育、人社等11个部门,覆盖产业发展、民生福祉、公共服务价格等诸多方面。其中,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将在今年6月完成。

广州公布今年23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央广网发 图片来自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记者从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听证会将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
今年发布的《广州市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改革方案》中有两套动态调整周期和启动条件。
方案一: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以6个月为一个动态调整周期。当气源采购价格波动达到0.05元(含)/立方米,且距上次调价时间达到6个月时,动态调整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
方案二: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以6个月为一个动态调整周期。当气源采购价格波动达到0.1元(含)/立方米,且距上次调价时间达到6个月时,动态调整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
广州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包括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两种类型。广州市居民用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价格为3.45元/立方米,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至今。从2016年1月1日起,广州市建立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气第一档价格维持3.45元/立方米不变,第二档价格为4.14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为5.18元/立方米。
自2015年起,广州先后建立健全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按“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要求单独核定了非居民配气价格。2022年4月至2025年12月,非居民用气价格已实施7次动态调整,非居民气源成本传导机制运行顺畅;居民用气价格暂未实施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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