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增城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52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本次各岗位招聘的对象为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6年毕业生(含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非2026年毕业生。各岗位的招聘对象见岗位需求表。

招聘岗位情况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其中,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资格,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资格,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或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要求的任教经历和获奖条件按岗位需求表中“其他条件”,其中任教经历,非编制人员根据劳动合同和社保记录确认,编制人员以任教学校证明为准。(来源:增城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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