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梅州1月29日消息(记者郑少纯 实习记者谭轩萱)近日,2026年兴宁市“灯彩传情·一赋华章”《花灯赋》征文大赛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本次大赛由中共兴宁市委宣传部、兴宁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兴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兴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兴宁市融媒体中心联合主办,兴宁市作家协会、兴宁市宁江诗社承办,梅州市智行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协办,自启动以来便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

作为“中国花灯之乡”,兴宁花灯文化源远流长,“上灯”习俗肇于宋元、盛于明清,承载着客家民系的人文精神与生命哲学。本次大赛以文学赋颂的形式传承弘扬这一深厚文化遗产,挖掘其时代价值,展现地域文化独特魅力。大赛征集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众多优秀作品。经主办方组织权威专家匿名评审,最终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及网络人气奖3名。其中,来自河南省濮阳市的刘锐获得一等奖。

“灯者,丁也,取添丁纳福之吉;光者,广也,兆家国昌隆之瑞。”刘锐在开篇便点出兴宁花灯“灯丁谐音”的核心寓意。赋中对花灯制作与“上灯”盛典的描摹更是生动传神:“竹为骨,纸为肌,巧匠扎就七莲灯;朱砂点,金箔描,牡丹鸾凤绕祥云”“火光摇曳处,如星河坠檐宇;笑脸辉映时,似春晖满华堂”,将客家慧心与河洛遗风融入笔墨,尽显民俗盛典的庄重与热闹。

刘锐以兴宁客家“上灯”民俗为核心,通过赋体文学形式,系统呈现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礼仪场景、文化内涵与时代意义。他在创作时曾梳理《兴宁县志》等资料,并探访兴宁围龙屋,观摩花灯扎制技艺,聆听“灯酒”宴上的祖训山歌,将围龙屋、竹板歌、大盆菜等地域元素与“庭栽栖凤竹”的祖训楹联融入文中,以花灯为意象纽带,贯通“家族繁衍—文化传承—民族精神”的深层逻辑,展现了客家民系赓续传统、融入时代的文化自觉。

主办方表示,获奖证书及奖金(稿酬)将另行安排发放。此次征文大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全国文学爱好者提供了交流平台,更让兴宁花灯文化得到了进一步传播与弘扬,让这一承载着客家精神的文化符号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光彩。

以下为2026年兴宁市《花灯赋》征文大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1名):刘锐(河南省濮阳市)

二等奖(3名):张永兴(河南省许昌市) 钟秋(广东省兴宁市) 黄培元(广东省梅州市)

三等奖(5名):何雨阳(四川省绵阳市) 罗文东(广东省兴宁市) 练子元(广东省兴宁市) 黄永强(甘肃省兰州市) 廖传宝(广东省梅州市)

优秀奖(10名):于广富(山西省晋中市) 王磊(广东省兴宁市) 李宗明(陕西省渭南市) 陈海战(广东省兴宁市) 张彩华(云南省昆明市) 钟宗远(广东省兴宁市) 姚红星(陕西省宝鸡市) 郭显飞(湖北省监利市) 谢奇芳(山东省德州市) 曾碧辉(广东省兴宁市)

网络人气奖(3名):王磊(广东省兴宁市) 练子元(广东省兴宁市) 黄永强(甘肃省兰州市)

编辑:张顺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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