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广州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正式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构建“政府统保+商业补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由各区民政局统筹组织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为老年人自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提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水平,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保障需求,用实实在在的保障为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增添底气。《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银龄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投保自愿、体现公益为基本原则,从2014年探索启动,到如今覆盖全市212.92万名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广州市累计参保人数达2051万人次,赔付金额超4.2亿元,有效减轻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带来的医疗负担。
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统一保障标准惠及全市户籍老年人
根据《通知》要求,各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为具有本辖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统一购买“银龄保险”,保费金额不低于20元/人/年标准,所需经费全部由区财政负担。各区民政局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建立保费动态调整机制。2026年起,全市统保保障逐步升级,统一并提高了全市政府统保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内容。包括:住院津贴统一升级为60元/天(单次限90天,全年180天),此前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3区的住院津贴为30元/天;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补偿金6000元,此前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3区意外伤害身故补偿金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门诊或住院)300元/人/年,免赔额为0元,经医保结算的按100%比例给付,未经医保结算的按80%比例给付,此前此项保障内容仅限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3区,从2026年1月1日起,扩展到全市户籍老年人,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
新政策在政府统保基础上,积极推动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凡在本市居住的年满50周岁及以上(不限户籍)老年人,均可自愿自费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享受户籍市民自费保障标准。此外,广州市户籍老年人在享受政府统保基础上,还可自愿自费购买升级保障内容,增强保障力度。
理赔流程更加便捷,支持线上线下同步服务
为方便老年人及其家属办理理赔,新政策对理赔流程进行了优化,支持线上线下办理理赔。线上可致电承保公司专线、“广州老龄”官方微信公众号专区专员办理,线下可通过承保公司驻点办理。同时,明确了保险追溯期,最长可达2 年。2026年,全市将加快推进“医—险”直连结算(赔付)模式,实现医保与商保门诊同步结算,发生意外的就医老年人无需申请理赔、院端收费即可秒级全流程无人工理赔结案。
新增两项惠民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温度
经与现承保机构协调,2026年起,“银龄保险”在原有保障的基础上,面向特定老年群体免费增加“院内专业陪护”与“120救护车费用报销”两项服务,即为60周岁及以上低保户籍老人和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提供4天3晚的一对一院内专业陪护服务;以及面向全体统保对象,提供每年一次、每次最高500元的120救护车费用报销,将老年健康服务链进一步延伸,织密老年人安全的“保障网”,也为广州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除核心保障外,过去11年间,广州“银龄保险”始终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中心,在提供核心保障的基础上,持续拓展服务外延、深化人文关怀。截至目前,累计慰问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年人超过3000户,开展“智慧助老”培训、防诈骗宣传、健康义诊等活动超5600场,直接服务老年群体超11万人次。
为确保这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通知》明确要求对“银龄保险”项目加强监管。金融监管部门将对承保公司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依法做好监督管理,民政部门做好配合,确保相关保险业务合法合规、健康发展。各区民政局也将进一步强化对“银龄保险”项目的统筹管理,开展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来源:广州市民政局)
长按二维码关注精彩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