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增三类可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并拓宽了两种申请渠道。新规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专家表示,此举将有效缓解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负担,成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并有望提升公众参与个人养老金的积极性。
新增两种领取情形
新增的3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具体包括:
1.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申请之日前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3.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此前,参加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一是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是出国(境)定居。新规实施后,可领取个人养老金的情形扩展至六种。
拓宽两种申请渠道
新规实行后,申领渠道也更丰富。根据规定,在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申请领取的基础上,增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参加人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两类申请渠道。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根据需要变更领取方式。
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后,还可以继续缴存资金吗?根据通知,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外,参加人达到其他条件领取个人养老金的,可以根据经济条件等情况,继续向本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增加养老积累。
领取时本金收益要缴税
个人养老金作为一种补充养老金制度,由个人依法自愿参加并缴费,属于我国养老金保险体系“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于2022年启动试点,2024年底推广至全国。
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储蓄、理财、保险、公募基金等),封闭运行。实施税收递延的优惠政策,即在向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资金和投资过程中获得的投资收益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根据年收入水平,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每年最高可节税5400元。收入越高,节税的金额就越高,购买个人养老金就越“划算”。(记者 林晓丽)

关注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