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湛江10月15日消息(记者郑少纯)近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湛江雷州“1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督办函(央广网发 图片来自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
10月1日,位于546省道湛江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路段,1辆货车追尾碰撞前方5辆货车、小车,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督办函要求湛江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据督办函,湛江市人民政府需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在事故结案前,湛江需以市安委会文件将事故调查报告(未定稿)报省安委办审核,同时要附上移交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省安委办说明情况。
编辑:罗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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