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公开拍卖被执行人的小汽车,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4年,某建材店与徐某达成供货协议,徐某在收到货物却拖欠货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建材店将徐某诉至将乐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徐某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建材店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还款,被执行人拒不执行。通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名下有一辆小汽车,并依法予以扣押。被执行人声称无力偿还欠款并同意将其小车用于抵债。将乐县人民法院通过新媒体广泛宣传后,使该小汽车顺利拍卖成交,该案终于执结。
近年来,将乐县人民法院始终以立足本职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加大执行力度,重拳出击,用“真抓实干”兑现“真金白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余丽萍)
编辑: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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