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找到李某的汽车了,你们快来。”12月19日,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后,快速出击,奔赴南平市建阳区,成功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汽车查封扣押。

据悉,李某2024年向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款项发放后,未按约定日期归还,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遂起诉至将乐县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将乐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偿还义务,但李某却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经查询发现,李某将车子开回南平市建阳老家,执行法官与法警队员立即前往依法查封该车,并将车辆扣押至法院。下一步,将乐县人民法院将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以“真金白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未来,将乐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持续在涉民生以及小标的额案件上攻坚发力,用“如我在诉”意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王家杰)

编辑: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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