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4月1日消息(记者罗晓英)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切实帮助听障儿童恢复听力、回归正常生活,福建省修订出台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手术项目补助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听障儿童家庭减轻经济负担,每人最高补助3万元。
实施方案明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听障儿童,可申请人工耳蜗手术项目补助:
1.具有福建省户籍(不含厦门);
2.年龄在0-6岁,即在申请补助年度的1月1日未满7周岁;低收入家庭听障儿童(含低保、特困、低保边缘、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家庭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年龄可放宽至14岁,即在申请补助年度的1月1日未满15周岁;
3.在本方案有效期内,在省内医疗机构完成人工耳蜗手术,且手术相关费用已通过福建省内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4.未享受过福建省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政策。
补助标准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个人实际自费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给予3万元补助;不足3万元的,按个人实际自费金额给予补助。
实施方案提到,受助听障儿童(或监护人)原则上应于术后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交申请。福建省残联定期与医保部门比对人工耳蜗手术数据并及时分发,设区市残联指导所 属县(市、区)残联及时提醒受助听障儿童(或监护人)办理补助申请手续。
据介绍,本方案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0月31日止,《福建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项目实施方案》(闽残联康复〔2016〕166号)和《福建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闽残联康复〔2017〕18号)同时废止。
编辑: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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